来源时间为:2010-05-24
各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度计划》是我市2010年度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安排的重要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共同对2010年度建设项目发挥指导作用。市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年度计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其他各项计划应与《年度计划》相协调。
二、我市2010年度全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6.7平方公里。其中,新供应用地为20.7平方公里,更新改造用地为6平方公里。2010年度供应的土地必须在国家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或本计划确定的拟供应土地范围内。凡涉及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但未纳入本年度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三、《年度计划》实施应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地区优先发展原则、产业引导与空间集聚原则、新增供应和存量挖潜并举原则,实现紧约束条件下的集约、节约用地,实现保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等年度发展目标。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当前政府重点工作,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落实;市住房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计划实施保障机制。
五、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按市政府要求,农业局牵头、各区政府配合落实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计划。其中,市农业局负责推进基本农田改造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基本农田改造范围内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清场移交工作。
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按照本计划适度超前开展土地整备工作,确保土地及时供应。招拍挂地块的前期开发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征地拆迁办负责前期申报立项,市建筑工务署和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地面平整和配套设施建设。
七、各区政府要依据年度计划,依法依规组织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到期复绿采矿用地的清退工作,做好相关的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第一章年度实施目标
第二章专项计划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第一章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
第二章建设用地整备计划
第三章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
第四部分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指引
第一章住宅用地地块库实施指引
第二章工业仓储用地地块库实施指引
第三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库实施指引
第五部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实施好《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和《深圳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一五”规划》,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保护土地资源,编制本计划。
第二条编制体系
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是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结构、建设项目空间布局、重点地区开发建设等内容在年度的具体安排。包括重点地区计划、住房计划、商业服务业设施计划、工业仓储用地计划、公共配套设施计划、综合交通计划、市政公用设施计划、公园绿地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完善土地供应前期工作的用地保障计划,包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建设用地整备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
第三条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编制,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二)稳增长与保民生原则:积极主动服务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统筹安排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
(三)建立涵盖建设用地供应,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整备及土地开发整理等多环节的全方位计划管理系统。
(四)衔接协调原则: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国土基金收支计划、住房建设计划等衔接。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适用年限为2010年。
第五条计划效力
本计划是深圳市年度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在市域范围内的各项土地开发、整备、利用等活动应符合本计划;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计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具有控制深圳市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范围的法定效力。
第六条本计划包括文本、附表及附图
第二部分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第一章年度实施目标
第七条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09年我市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7平方公里。截至2009年12月底,我市共供应建设用地15.6平方公里。其中,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审定建设用地面积13.95平方公里,另外安排居住、产业、商业性服务设施等招拍挂用地面积1.65平方公里。
第八条经济形势回顾与展望
2009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好转,我市经济增长步伐加快。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经济工作,为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基础,对“十二五”规划启动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问题仍未解决,保持经济增长依然是2010年重要任务。调整结构将成为2010年工作重点,加大产业结构、城市功能结构等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城市综合水平。民生热点问题需要加快解决,重点解决就业、住房、医疗、公共卫生等民生问题。
第九条年度目标
以“保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为目标,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和供应重点,加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推进重点地区的开发,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大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和民生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条计划指标
年内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6.7平方公里。其中,新供应用地20.7平方公里,更新改造用地6平方公里。
第十一条实施重点
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适当加大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用地指标和项目安排继续向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设施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倾斜。
推动城市建设重点向特区外转移,完善特区外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特区外各类设施配套能力,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
坚持产业第一的原则,加大工业仓储用地供应力度和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力度,优先保障市政府明确的重大产业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公共服务平台和总部功能区、科技研发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用地需求。
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已批未建住房用地的建设,完善各产业园区的生活配套。
第二章专项计划
第十二条重点地区计划
(一)前海地区。
前海地区将打造成为高端化、集群化、总部型、创新型的现代化产业合作示范区及未来深圳新城市中心。为保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前海地区的建设应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近期严格控制土地出让,待规划成熟后,再考虑土地开发使用。
年内开展前海地区概念规划国际咨询及前海地区综合规划研究,全面提升该地区规划建设水平。尽快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南坪快速路二期工程等重大交通设施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的统筹协调。着手推进土地整备和相关土地政策研究,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提供基础。
年内完成220千伏星海输变电工程、桃园路、学府路、规划七号路等项目的供地,落实110千伏前海三输变电工程、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轨道交通11号线等项目的选址。
(二)光明新区。
加快推进高新园区配套服务区建设,率先展示新区新形象,建立高新区良好的投资服务平台。开展光明中心区的规划和建设,优先完善该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土地整备及光明大街详细设计等规划研究,启动“绿色城市启动试验区”的相关工作。为充分发挥城铁车站对光明发展的积极作用,尽快开展这一地区的土地整备及相关规划建设。
完成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深圳市公明实验学校初中部、光明凤凰小学白花分部改造工程、光明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深圳市新明医院、光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光明社会福利院工程、白花污水处理厂、220千伏机遇输变电工程、4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东明大道、根玉路、科发路、科裕路等项目的供地。落实公明李松蓢小学危房改造和扩建工程、新洲中波发射基地迁址新建、光明体育中心、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选址。
(三)坪山新区。
坪山新区作为深圳五个城市副中心之一,及深圳东部重要产业基地,应全盘统筹,统一规划,提升新区产业功能,增强对区域发展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城市服务功能,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中心区,加强对粤东地区的辐射。
2010年,顺应新形势,提升新区规划,开展坪山新城综合规划调整及中心区概念规划国际咨询,全面提升坪山新区规划建设水平。编制交通专项规划,对外加强坪山新区与特区内、惠州以及东莞的联系,对内理顺新区内功能组团关系,为新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全区土地整备工作,重点推进中心区、新能源汽车和生物医药基地的建设用地整备。启动深惠合作,编制深惠边界地区协调发展规划,建立深惠政府的合作协调机制。
完成深圳市第九高级中学、坪山体育中心(二期)、国检卫生处理场、研发中心、马峦山郊野公园自然回声区管理站、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兰景南路等项目的供地;落实聚龙山学校、坑梓医院、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选址。
(四)龙华新城。
依托深圳北站、轨道4号线和5号线的建设,推进轨道交通骨干工程沿线交通改善工程,充分发挥新城的区位优势与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档次,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把龙华新城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化标杆城区。
2010年完成民治文化艺术中心、民治医院、110千伏沙园埔输变电工程、深圳北站等项目的供地。落实民治体育中心、民治玉龙九年一贯制学校的选址。
(五)大鹏半岛。
严格执行《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遵循科学规划、分级保护、有序开发、和谐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对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进行严格保护,慎重选择适宜大鹏半岛的建设模式和建设项目,在保护中促进大鹏半岛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坝光安置区学校、大鹏派出所、马峦山郊野公园枫树护林防火管理站、110千伏溪涌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供地。推动龙岗区葵涌人民医院新建首期工程、大鹏街道文体中心二期工程等项目的选址;完善大鹏半岛道路网体系,年内完成葵涌环城西路、睿鹏大道、新东路、丰树山南路等道路的供地,推进坪西路等道路的选址工作。
第十三条住房计划
(一)按照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